涉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常见咨询解答(一)

发布日期: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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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解决好创新主体知识产权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我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北京市接诉即办平台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就市民通过北京12345平台提出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责相关常见咨询,以问答方式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普及知识、答疑解惑。

本篇主要涉及:专利申请流程、专利信息查询、专利缴费查询等。

一、如何申请专利?申请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专利申请提交途径

申请人可以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1.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注册用户,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专利申请文件,提交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电子申请文件要求说明》《关于外观设计电子申请提交规范注意事项》的相关要求。

2.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将申请文件当面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也可交到专利局各代办处受理窗口,或将申请文件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专利局各代办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窗口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在各地的代办处地址各异。可从下面网址找到申请人所在地专利代办处的地址和咨询电话:https://www.cnipa.gov.cn/col/col245/index.html

(二)专利申请材料

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说明书附图(必要时)。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说明书附图。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二、如何查询专利的权利人、发明人等基本信息?

社会公众可通过中国专利公布公告查询系统(http://epub.cnipa.gov.cn/)、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https://tysf.cponline.cnipa.gov.cn/am/#/user/login)、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 https://d.cnipa.gov.cn/micro-portal/#/login)等查询相关专利的权利人、发明人等基本信息。

三、国家政务服务网上专利缴费信息与实际缴费情况不一致如何处理 ?

缴费人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或拔打国家知识产权局咨询电话01062356655对专利缴费信息进行查询,如遇缴费信息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缴费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情况,缴费人可拨打国家知识产权局咨询电话01062356655或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在各地的代办处进行咨询。

四、电子版专利证书的效力如何?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349号公告、472号公告、515号公告,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只发电子专利证书。电子专利证书具有可靠的电子签名,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办理系统上,验证电子专利证书的真伪。电子专利证书的法律效力、作为证据使用依据等,在《电子签名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申请人可自行将电子专利证书打印出印有国徽章的纸件;如打印出来的纸件上没有国徽章,可拨打国家知识产权局咨询电话01062356655咨询如何打印出国徽章。

五、办理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登记审查需要多长时间?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3月发布的《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公告(519),其中“专利相关”的“八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申报”对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登记审批时限进行了详细说明。具体如下:

根据20231221日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七十八号)规定,修订后的《专利审查指南》自2024120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7.4 著录项目变更的生效”规定“涉及专利权转移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审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电子版下载途径:           

 1.社会公众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服务”栏目的“政务服务平台”下载。                                       

2.社会公众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官网的“专题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区”-“办事服务”下载。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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