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的商标制度
发布日期:2023-05-18

一、老挝的商标制度

商标法:老挝的《商标法》于1994年制定,自1995年1月开始实施。老挝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12年1月16日生效的《知识产权法》。老挝是《巴黎公约》《WIPO 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办理。     商标申请原则:在先申请。

商标种类:老挝商标条例保护产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彩色商标等。

商标分类标准:老挝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作为商品和服务商标的分类标准。 

二、老挝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文件

1) 申请人姓名和地址以及对应的英文信息

2) 商标图样; 

3) 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4) 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5) 委托书,需公证(正本文件最迟需在商标申请提交的1个月内提交)

三、商标注册申请基本流程

顺利商标申请流程:提交申请→受理(1-2周左右)→形式审查(4周左右)→公告(60天公告期)→实质审查(6-8个月)→核准发证(4-6个月)。

注意:与印尼一样,老挝引入公告前置程序,即先公告供第三方异议,再进行实质审查,所以即使顺利通过异议程序也不代表商标一定能够注册成功。顺利的情况下,商标注册周期一般需要10-14个月之久。

四、老挝商标的维护

老挝商标注册后有10年保护期限,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也是10年。

关于老挝商标无效和撤销申请的说明:商标注册后的无效或撤销申请,一般可根据下述理由提出: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恶意抢注;

3)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老挝实际使用,任何人可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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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贸促会。文字和视频由浙江省贸促会与全方专利商标事务所共同呈现,转载须经作者允许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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