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常见咨询解答(十四)

发布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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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解决好创新主体知识产权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我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北京市接诉即办平台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就市民通过北京12345平台提出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责相关常见咨询,以问答方式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普及知识、答疑解惑。

本篇涉及:个人能否注册商标、注册商标费用标准以及商标缴费不成功的原因和解决途径。

一、个人能否注册商标?如果可以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注册。国内自然人申请商标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自然人应当提交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外国自然人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二、注册商标费用标准

受理商标注册费:纸质申请收费标准(按类别),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按类别)27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27元)。详见: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收费标准。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fbz/

三、商标缴费不成功的原因和解决途径

(一)商标缴费不成功的原因:因提交商标申请方式的不同,缴费方式也不同。

网上提交申请收到《缴费通知书》无缴费码,需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缴费,不成功原因:

1、超出缴费期限;

2、缴费时间超过系统开放时间。

纸质提交申请收到《缴费通知书》有缴费码,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正式或简易用户)缴费或者银行汇款转账缴费,不成功原因:1.在线支付超出缴费期限或超过系统开放时间导致不成功;2.银行汇款账户信息填写有误、备注缴费码信息有误、汇款金额错误。

(二)解决途径:请按商标局规定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时间缴纳费用,具体操作见我局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布的《商标业务缴费指南》。如果有疑问,请拨打63218500,根据具体商标申请信息进行咨询。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延伸阅读:

涉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常见咨询解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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